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成都市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如果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 11年专业科技企业一站式服务研究
(知识产权、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股权设计、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
(四)加大企业研发投入
8.根据企业年度实际研发经费投入,市重点监测企业按每增加3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助,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
(1)支持标准:以统计认定和审计核定的实际研发投入为基准,相比上一年度每增加3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2)申报条件:年度实际研发经费投入较上一年度增加3000万元以上,且被列入申报年度市工业重点监测名单(每年根据企业规模、发展情况等对外公布)的企业。
9.企业将市外研发的新产品投入我市生产,可根据新产品研发经费投入,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研发补助。
(1)支持标准:企业将市外研发的新产品投入我市生产,按照不超过新产品研发经费投入的2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0万元研发补助。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关键技术突破、核心环节落地、产业带动提升等情况,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2)申报条件:将市外研发的新产品(项目研发完成期在申报年度前2个自然年度内的非更新升级类新产品)在市域内转化应用并投建新生产线实现量产的企业。
10.根据企业年度实际研发经费投入,专精特新企业按每增加200万元给予20万元补助,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
(1)支持标准:以统计认定和审计核定的实际研发投入为基准,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按每增加200万元给予20万元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2)申报条件:较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加200万元以上的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五)支持核心技术攻关
11.支持企业牵头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点创新产品研制项目,给予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
(1)支持标准: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经费根据项目的基础条件、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应用前景等因素综合确定,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2)申报条件:按照市科技局印发的《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执行。
12.支持企业、高校院所联合申报国家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等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支持比例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1)支持标准:对获得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支持的企业,按照国家支持比例(到位资金)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支持。
(2)申报条件:上一年度获得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的企业;资助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13.支持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1)支持标准: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奖励总额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25万元,其中对第一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40万元、25万元、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内最高累计奖励100万元。
(2)申报条件: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
(六)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14.完善政府首购、订购创新产品制度,建立健全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合格免责机制。
15.支持首台套产品市场化应用,按省级财政支持额度的30%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最高300万元补助。
(1)支持标准:对获得省级首台(套)销售奖励方向项目支持的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分别给予省级财政支持额度的30%、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申报条件:①产品已获得上一年度省级首台(套)销售奖励方向项目资金支持。②由产品研制单位统一负责申报。
16.支持首批次产品市场化应用,按产品实际销售总额和采购金额分别给予研制和应用单位最高300万元补助。
(1)支持标准:按照上一年度销售首批次产品总额的10%给予新材料生产(研制)单位不超过300万元补助;按照上一年度采购首批次产品金额的10%给予新材料应用单位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2)申报条件:①申报产品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国家、省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四川省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以有效目录为准):a.属于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新材料产品;b.属于《四川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新材料产品;c.属于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的省内首批次产品。②申报产品上一年度实际销售额/采购额不低于100万元。③由生产(研制)单位牵头申报,应用单位需为生产(研制)单位认可的首次采购使用其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单位,仅限一家。④已获得省级、市级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或正在申报省级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的产品,不再补助。
17.支持首版次产品市场化应用,按研发支出金额和销售合同执行额分别给予研制和应用单位最高250万元补助。
(1)支持标准:对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研发支出金额10%的比例(以每一批次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截至时间为限,前2个自然年内为认可研发期,实际研发投入以统计认定和审计核定的为基准),对研制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销售合同执行金额10%的比例,对应用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0万元的资金补助。
(2)申报条件:①申报产品应为按照我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给予认定后的软件。②“首版次”软件应用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a.应用产品获得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有效证明,并在认定有效期内实现推广应用;b.单项首版次软件产品采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c.应用单位为研制单位认可的首次采购使用其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单位,仅限一家。
18.支持首台套产品市场化应用,支持保险公司实施创新产品保险,按保险公司实际赔偿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1)支持标准:对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索赔的首台(套)产品,按保险公司实际赔付额的20%,给予保险公司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申报条件:①承保的产品已入选上一年度国家或四川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方向项目,且在保险有效期内。②保单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履行完毕。③承保的产品在保单有效期内发生索赔,且在申报前完成赔付。④赔付完成前,保险公司需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报备。
19.对重大科技成果在蓉落地转化的,按研发投入和贡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1)支持标准: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项目成果或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在蓉落地转化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2)申报条件:按照市科技局印发的《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执行。
(七)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20.梯度培育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综合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1)支持标准: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资金补助、用地保障、人才支撑等综合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经费根据国家、省级到位资金情况综合确定。
(2)申报条件:新获批的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或制造业创新中心,或新获批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1.支持建设服务产业建圈强链、面向行业开放的中试熟化、概念验证、小批量试生产等中试平台,按设备购置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贴,连续3年按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累计给予最高500万元运行补贴。
(1)支持标准:对获我市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择优分别给予建设主体30万元、50万元后补贴。自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获备案次年度起,择优按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给予运行补贴,连续3年累计分别给予运营主体最高100万元、500万元补贴。对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已获得所在区(市)县在资金、土地、场地等方面支持并重点推荐,设施设备投入大、服务产业功能强、开放共享程度高、示范带动效应好的重大中试平台,按其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购置中试设备费用的30%,择优给予建设主体最高3000万元后补贴。
(2)申报条件:符合成都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资助管理办法要求,且获得我市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
以上是2023年成都市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相关内容,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市企业均可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欢迎随时电话微信咨询--15855199550 (可加V)!
专注企业服务
专业人做专业事
多对一定制服务
多领域团队定制服务
成功率高
通过率98%以上
高学历团队
团队成员均为高等学历
版权所有©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