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市委人才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4〕11号)要求,围绕实施产业建圈强链行动,加快引育一批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对牵头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人才计划申报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领军人才标准、遴选程序、进度安排以及链主企业的标准、名额分配等内容。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等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申报政策、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等有关要求做好申报、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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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4〕11号)要求,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现就做好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按照全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10名。
根据《成都市美食产业(绿色食品)建圈强链工作推进小组工作方案》,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分为餐饮服务、绿色食品产业、优质食材生产三个领域。
其中,餐饮服务领域: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3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1名,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1名。绿色食品产业领域: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3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1名,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1名。优质食材生产领域领军人才通过都市农业产业链申报。
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餐饮服务领域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餐饮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须为美食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其所在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餐饮服务企业。
(3)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在餐饮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
(4)在成都市餐饮烹饪、菜品(产品)研发、餐饮企业经营管理、餐饮教育科研、餐饮消费场景等餐饮服务重点领域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优秀人才,连续从事餐饮服务10年以上。
2. 其他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餐饮教育科研类人才。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餐饮服务领域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在餐饮服务有突出贡献、卓越成就,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或成都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独立(或主持)完成以餐饮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成果(著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独立(或作为课题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完成以餐饮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社科基金或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及以上。
(2)餐饮经营管理类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熟悉餐饮服务市场,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在全市限额以上餐饮前30强企业担任副总或行政总厨及以上职务,且任职5年及以上,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才。
②我市新引进的餐饮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副总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
(3)餐饮烹饪技艺类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以餐饮烹饪为主要工作,工龄不少于10年,在岗任职厨师长及相当级别的人员,且在传统烹饪技艺和调味方式的传承、菜品创新、新食材选用等餐饮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烹饪技术能手。
②在博古斯世界烹饪大赛、奥林匹克世界烹饪大赛,以及市级及以上级别举办的烹饪类比赛中以主厨身份曾获得最高奖项的参赛者。
(二)绿色食品产业
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食品产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所在企业应为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食品产业链企业。
(3)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与我市食品产业链企业签订了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关系且全职工作一年以上〔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人才除外〕。
(5)包括但不限于:
①产业技术人才。在攻克行业技术难题、新产品研发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企业主要研发人员;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核心技术人员。
②经营管理人才。负责企业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产品营销、品牌建设、质量提升和食品安全等管理工作并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推动我市食品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③先进基础工艺人才。具有精湛技艺和丰富实践经验,为企业或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技能型人才。
2.其他条件
(1)产业技术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食品产业相关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发明、新创造,其中2个及以上研究成果在成都本地企业实现转化落地并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研究型人才。
②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等以上奖项1项的食品产业科技人才(团队中排位前三的主研人员)。
③食品企业中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负责人或核心技术成员。
④在产品研发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企业上一年新产品营收超过5000万元以上或单品年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研发人才(项目主要负责人、核心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⑤主持或参与企业亿元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1000万元以上设备更新项目的核心技术人才。
(2)经营管理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市食品产业前20强企业中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
②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食品企业中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
③在推动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产业融合、乡村振兴、预制菜发展以及企业智能化改造、中央厨房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获得过市级以上的政府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表彰的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
(3)先进基础工艺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为企业或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行业较强影响力的以下高技能人才:省级以上技能大师、首席技师、非遗传承人;大国工匠、天府工匠等;
②在企业高新技术推广运用、科技成果转化、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革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且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技术能手。
③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奖牌的人才。
三、申报主体遴选条件
(一)链主企业
1. 餐饮服务领域
(1)基本条件
①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税收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
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经营活动中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餐饮油烟、噪音等方面,2020年以来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③企业以川菜、火锅、快餐、团餐(以上任一)作为主营业务。
(2)规模能级条件(至少同时具备其中2项条件)
①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②近年纳税额(不含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部分):2021年-2023年,每年纳税额达100万元以上。
③拥有自建或(有股权关系的)关联公司建设的生产加工基地,或供应链中心,或物流中心。
(3)其他条件(至少满足其中6项)
①企业在职员工(社保缴纳在成都)超过100人。
②人才结构科学合理。烹饪技术、餐饮服务专业技能人才或大专(含职业技术院校)及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占比10%。
③企业拥有餐饮类市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市级以上天府名厨或天府工匠等人才。
④企业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参与制定国家、省级餐饮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⑤行业影响强,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产业链整合力,上下游、左右岸带动企业超过50家。
⑥餐饮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持有(授权)品牌商标10年及以上。
⑦入选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天府名店以及米其林、黑珍珠等具有国内外知名度榜单。
⑧企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成效。已开展或参与“餐饮+音乐”“餐饮+旅游”“餐饮+赛事”“餐饮+文化”“餐饮+会展”等新业态新场景的打造(印证材料须提供案例)。
⑨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引领反对浪费、厉行节约新风尚,热心参与乡村振兴等社会公益事业(印证材料须提供案例)。
2.绿色食品产业
(1)基本条件
①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
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
③企业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收等方面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2)规模能级条件(至少符合以下项目中的4项)
①企业获得国家或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贡嘎培优”“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称号之一。
②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
③企业在我市近三年每年纳税额达10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纳税额达3000万元以上(不含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部分)。
④企业获得省级乡村振兴重点企业称号或在近三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
⑤企业在产业链上下游和左右岸配套的本市市场主体不少于10家(包括:原辅材料、研发设计、包装印务、机械设备等类)。
⑥企业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或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平台。
⑦企业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质量单项等奖励或参与制定国家、省级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⑧企业近三年技术创新累计投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R&D经费营销占比在3%以上。
⑨企业拥有省级以上技能大师、首席技师、非遗传承人或大国工匠、天府工匠、成都工匠等高技能人才。
⑩企业是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
企业获得市级以上智能化工厂或数字化车间。
企业已开展或参与“制造+种养”“制造+餐饮”“制造+旅游”“制造+赛事”“制造+文化”等新业态新场景的打造。
(二)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基本条件
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认定路径:1、由市投促局根据《成都市新引进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认定办法》认定且符合各产业链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或高能级项目;2、由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分别根据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各自领域强链补链需要,会同区(市)县相关部门梳理认定的产业链补链强链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等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链主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2),餐饮服务领域企业经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绿色食品产业领域企业经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2024年8月15日前各自将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推荐表报送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确定链主企业。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各自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标准,分别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领军人才条件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4)于2024年8月30日前根据餐饮服务、绿色食品产业分别报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各自组建不少于7人的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餐饮服务、绿色食品产业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4),经所在企业审核后,按餐饮服务(2024年8月20日前)、绿色食品产业(2024年8月15日前)分别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盖章后,汇总分别报餐饮服务(2024年8月30日前)、绿色食品产业(2024年8月20日前)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餐饮服务、绿色食品产业评选委员会结合推荐人选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各自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商务局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县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餐饮服务领域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县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绿色食品产业领域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2023年1月1日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4),分别报市商务局(2024年8月30日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2024年8月20日前)。
(3)市级部门联审。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分别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各自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分别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汇总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于2024年9月30日前以党组名义联合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进行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组织实施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市级有关部门、区(市)县、产业功能区管委会积极配合开展领军人才推荐遴选工作,落实有关政策待遇,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用人单位负责入选者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要注重遴选具有行业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先进基础工艺人才。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多头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
(1)《成都市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2)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4)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联系人:市商务局 吴永媚 联系电话:61883724
邮 箱:mszdcd@163.com
联系人: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刘鹤 联系电话:61885825
邮 箱:617374604@qq.com
附件:1.成都市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链主企业申报
表(餐饮服务领域)
2.成都市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链主企业申报
表(绿色食品产业领域)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
总表
4.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2
成都市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链主企业
申报表
(绿色食品产业领域)
企业名称:
所在区(市)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链主企业申报表
申报企业(盖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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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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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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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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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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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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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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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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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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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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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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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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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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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上市公司或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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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近三年经营状况(注:需填写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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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21 |
2022 |
202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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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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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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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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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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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税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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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改投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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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投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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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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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参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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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专利数量(个) |
本地配套企业数量(户) |
本地配套率(%) |
制定或参与行业标准制定(项) |
市级以上各类专家、技师、工匠数量(名) |
企业研发人员数(名) |
企业研发平台、院所合作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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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或参与组建的基金个数、名称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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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市级以上智能化工厂或数字化车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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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或参与产业融合的项目名称及个数(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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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以上表彰或称号(含省级乡村振兴重点企业称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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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绿色节能减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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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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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职工人数填写2023年底数据;
2. 企业类型:按投资主体分别填写国资、外资、民营;
3. 上交税金指上交本市、区两级的税金。
链主企业申报表填表说明
链主企业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企业近三年来(2021、2022、2023年度)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企业盖章);
3. 企业近三年的纳税证明;
4. 企业获得的市级及以上的表彰或称号证明;
5. 企业获得的专利证书编号清单;
6. 企业在原辅材料、研发设计、包装印务、机械设备等产业链配套方面与本地企业的购销合同、协议证明;
7. 企业拥有的省级及以上各类创新研发平台证明;企业与专家院士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
8. 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进步奖、质量单项奖证明材料;主导或参与国家、省级行业标准制定证明。
9. 企业近三年的技改累计投入、研发费累计投入证明;近三年企业研发费(R&D)每年占比证明;
10. 企业拥有的市级及以上的各类专家、技师、工匠名单;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数量及占比证明;
11. 企业引入或参与的相关产业基金证明。
12. 企业完成或正在推进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资料简介;
13. 企业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参与或开展的项目资料简介;
14. 企业开展的绿色环保、节能减排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表彰情况。
15. 企业承诺书。
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一、本次申报情况真实;
二、申报资料中的证明材料真实;
三、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码/护照 号码 |
出生 年月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 院校 |
专业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专业 技术 职称 |
专业 领域 |
专业方向 |
申报 类别 |
企业所属产业链 |
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县 |
本人 联系 方式 |
备注 |
1 |
张三 |
男 |
中国 |
中共党员 |
××× ××× |
1970.01 |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 大学 |
集成电路工程 |
成都xx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
高级 工程师 |
电子信息 |
集成电路 |
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
集成 电路 |
成都 高新区 |
138×××× |
符合产业领军人才××类别第×条申报条件 |
备注:此表将作为申报、审核、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照填写示例,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附件4 编号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XX产业链)
申 报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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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企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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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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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产业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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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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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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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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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
制 |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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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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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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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寸免冠 彩色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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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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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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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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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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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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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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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 类型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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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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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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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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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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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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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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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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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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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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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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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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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职 务 |
时 间 |
国 家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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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果(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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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持(参与)的重大项目(课题)、策划(引进)的展会或运营(引办)的赛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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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和性质 |
起止时间 |
经费总额 |
经费来源 |
承担职务和具体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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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经或正在国际、国内学术或技术(协会)组织任职或兼职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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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名称 |
职务 |
任职(兼职)期限 |
承担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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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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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荣誉) 名称 |
级别 |
颁发机构 |
颁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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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授权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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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类别 |
专利所有者 (排序) |
授权国家 |
专利 保护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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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表性论文(论著)、艺术(设计)作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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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类 别 |
发表时间 |
作者 (排序) |
收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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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成果外,申报人需要说明的主要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对企业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哪些实际贡献、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
本人承诺: 1.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个人遵纪守法,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4.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不泄露任职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及其他科技、人才项目规定事项。 5.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资金使用在岗情况、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并如实提供相应证明。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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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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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等内容。)
本单位承诺: 1.已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进行一一核查,申报人有关信息属实,特推荐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2.积极配合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做好对入选者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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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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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推荐人选时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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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投促部门(公章) 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促部门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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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委员会意见(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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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委员会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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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促局意见(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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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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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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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单位党委(党组)会研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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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填写要求
(一)请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全面、真实、有效填写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二)表达要简明、严谨。外文请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表格、空格可另附页。所有填写信息除签名、日期外其他均须机打。
二、申报书封面
(一)编号
不填写。
(二)产业链
填写所属重点产业链名称。
(三)申报人
指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的申报者本人。请填写中文(外文)名。
(四)推荐企业
指申报人所在企业。
(五)申报类别
在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选填一项。
(六)所属产业链
指申报人所在的重点产业链。
(七)所在区(市)县
指申报人工作单位所在的区(市)县。
(八)联系人
指推荐企业指定的联系人。
(九)联系电话
指推荐企业指定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三、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
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英文名请写全称。
(二)照片
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为胶质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请随申报书附照片电子档,并以申报人姓名作为文件名。
(三)国籍
填写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四)出生年月
参考“1980.02”格式填写。
(五)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出生地在国(境)外的,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六)民族
按“××族”格式填写。
(七)政治面貌
按国家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民盟盟员”等。
(八)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指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九)最高学历学位
以申报人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学历包括研究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包括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
(十)毕业院校及专业
填写申报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中的毕业院校、专业。
(十一)现任职单位名称及单位地址
准确填写目前任职单位全称,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十二)行政职务(岗位)
填写申报人目前的岗位安排情况。如同时在高校、科研单位工作的,务必在此栏注明相关情况。
(十三)从事专业方向
指申报人在现任职单位具体从事的工作领域或研究方向等。
(十四)专业技术职称
以申报人获得的本系列最高资格等级为准。
(十五)职业技能等级
以申报人获得的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准。
(十六)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填写申报人的常用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十七)工作经历
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工作经历。请写明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兼职经历请注明。每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时间应连续不间断,具体到月份(如2000.01—2000.12)。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十八)主要成果
主要成果指申报人近五年取得的成果,可附页:1. 主持(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课题)、策划(引进)的展会或运营(引办)的赛事等。包括起止时间、性质、经费总额和来源、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承担任务。2. 曾经或正在国际、国内学术或技术(协会)组织任职或兼职情况等,注明所任职务和期限以及在组织机构内承担的任务等。3. 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注明颁发机构和获奖时间。4. 主要的授权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类别、授权国家、专利所有人等;产品请说明目前的市场化程度。5. 最能体现申报人业绩水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艺术(设计)作品等。包括名称、类别、发表时间、作者(排序)、收录载体,其中论文通讯作者请用“*”注明。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十九)业绩评价
指除“主要成果”涵盖范围之外,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要求还需进一步说明的工作业绩。例如能否发挥创新创业表率、对企业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哪些实际贡献、产生何种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突出贡献等,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可附页。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本人承诺”部分并亲笔签字,请勿由他人代签。
(二十)用人单位意见
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
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对照申报条件,结合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等内容,对申报人的工作能力、贡献进行简要表述。注意避免简单重复申报人在“主要成果”“业绩评价”栏中填写的内容。
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即从用人单位角度,为申报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包括工作平台、职务、薪酬、住房等。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支持条件做出承诺。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并由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结合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意见提出推荐意见,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一)区(市)县相关部门意见
此栏仅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若为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由区(市)县投促部门,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二)评选委员会意见
此栏仅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推荐人选时填写,由评选委员会对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的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作出综合评判并说明推荐理由。评选委员会专家集体签字。
(二十三)市投促局意见
此栏仅在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推荐人选时填写,由市投促局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四)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意见
由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填写,主要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五)附件
主要包括:1. 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所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5. 在海外和国内任职的证明材料;6. 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复印件;7. 与学术、技术、艺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为外文,请同时翻译为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8. 对推动产业建圈强链有突出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9. 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
(一)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并同时报送申报书和附件扫描版的电子文本(刻录到光盘)。
(二)在填写申报书时,务必做到仔细、完整,同时填写汇总表。
(三)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传输,应脱密后指派专人按程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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